6 浏览 为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三支队结合辖区交通违法发生情况,拟在京哈高速新增两处固定式闭路电视抓拍设备,现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进行公告。
一、具体抓拍点位:
1、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144公里250米
2、京哈高速公路沈阳方向125公里240米
二、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倒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自公告之日起7日后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交警三支队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