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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第一批19条、第二批26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的基础上,将秦海路、迎宾路、先锋路等25条道路(路段)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一)海港区
1.秦海路:河滨路——岭前街;
2.先锋路:纤维街——海阳路;
3.文坛路:西环路——河北大街;
4.建盛路:秦皇大街——北环路;
5.人民路:建设大街——河北大街;
6.商城东路:河北大街——河堤路;
7.商城北街:文化路——商城东路;
8.新一路:红旗路——河北大街;
9.马坊街:迎宾路——文化路;
10.红星路:全线;
11.民安街:民族路——文化北路;
12.丰业路:和月大街——北港大街;
13.和美路:和月大街——北港大街;
14.华美路:和月大街——北港大街;
15.海滨路:友谊路——文化路;
16.渤海路:全线;
(二)北戴河区
17.联峰路:鹰角路——剑秋路;
18.海宁路:东经路——海岳路;
19.中海滩路:保二路——东三路;
20.滨海大道:联峰路——狼牙山桥;
(三)山海关区
21.南园大街:石河东路——关城西路;
22.水泉街-天元亨路:关城西路——老龙头路;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泰山路:淮河道——珠江道;
(五)北戴河新区
24.金海道:环海路——戴河大街;
25.银海道:环海路——戴河大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0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1日